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尊龙最新版
发布时间:2015-04-16
来源:博士
第一条 为做好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以下简称复试)工作,规范复试方式与过程,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复试工作要自始至终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三条 复试工作在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进行。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担任组长。
第四条 复试小组人员组成:每个复试小组包括指导教师在内的文学院各专业在职博士生导师三人以上、记录员一名。
第五条 进入复试基本要求:详见文学院网站公布的2015年文学院博士生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地点等情况也详见文学院网站公布的复试安排。
第六条 复试内容和形式:外语听力水平和口语水平测试(满分50分,其中听力测试20分,口语测试30分),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50分)。
第七条 差额复试比例在150%左右,复试权重为50%。
第八条 复试流程:报到——外语听力水平、口语水平测试和专业课以及综合素质面试。
第九条 复试成绩的公布详见研究生院网上的通知。
第十条 拟录取名单以研究生院公布的名单为准。
第十一条 复试中形成的所有文件记录全部由教学管理秘书保存在学院;任何人查阅上述文件记录均需经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负责人批准;不经学校研究生院批准,文件记录一律不得调离学院。
第十二条 体检时间:4月25日,详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体检地点为中国人民大学校医院。
第十三条 考生复试时应携带的材料: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学生证原件,要求每学期均注册)。其他:发表的科研成果,科研设想。
第十四条 考生复试前应提交以下材料:
(1)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须带照片,格式规范);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双证硕士必须提交硕士学历证书;应届硕士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要求每学期均有注册));
(3)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签字须为专家本人手写签字);
(4)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的成绩单应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往届生的成绩单应加盖提供此件的单位公章或所在学校档案馆成绩专用章。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字数不少于1000字);
(5)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究计划(考生自行用a4纸打印,宋体,小四号字,1.25倍行间距,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所取得的成就、研究兴趣、未来发展构想等);
(6)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科研成果(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考生提交的论文、专利或其它科研成果将作为考生,尤其是专业学位考生学术研究能力的重要证明);
(7)报考在职定向的博士生考生须提交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脱产学习一年的证明;
(8)同等学力、获emba硕士学位报考者须提交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以上材料请考生提前准备好,一次性提交。考生所提交的材料(除证件原件外)不再退还,如有需要请自行复印留存。
材料提交时间:4月23日
上午9:30—11:00;下午14:30-16:30
地点:人文楼1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