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尊龙最新版
发布时间:2018-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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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和中国人民大学的相关文件规定,我院2019年将继续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 总体要求
1.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接收,是指文学院对报考本学院的具有免初试资格的考生进行的复试和录取。
2.文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学院制订科学、规范、明确的接收标准及工作程序,并予以公示。
3.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原则,在对考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学术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等的考查。
4.文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长和硕士研究生导师代表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接收推免生工作办法,并具体组织实施本学院的接收工作。
二、 推免生申请条件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文学院硕士学位的学生,须是获得本科所在高校(含本校、外校)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资格经本科学校所在地区省级招办审核通过后方有效。其他具体条件如下:
(一)外校推免生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在本专业名列前茅,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6分以上。
3.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免生如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经文学院考察认可后,可适当放宽申请要求(如对专业的某方面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著作,且达到较高水平的;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或参加专业领域全国学术活动获奖的;在境外知名大学相关专业学习一年以上的)。
4.核心课程考核成绩为优异,有专业研究潜力和学业进步潜力的学生,将作为重点考核和选拔对象。重点高校或者所在院校中国语言文学专业实力较强的高校,其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在本专业名列前茅的学生,将作为重点考核和选拔对象。
(二)本校推免生
本校推免生首先应符合学校教务处有关文件的规定,还须满足文学院要求的其它条件,具体参见学校教务处及文学院的通知要求。
三、 申请方式、复试办法及要求
(一)申请方式
教育部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申请人须按教育部规定,并在我校各院(系)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
(二)复试办法及要求
1.文学院为加强本科学生对学术研究的了解,且招收一批国内重点高校有意向从事专业学习和研究的优秀学生,学院决定于2018年9月22日在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举办全国优秀大学生学术交流论坛活动。
2.论坛申请者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全国优秀大学生学术交流论坛申请表》;
(2)个人陈述(格式不限);
(3) 本科阶段前三学年成绩单原件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公章;
(4)两封专家推荐信(职称副教授及以上);
(5)获奖证书复印件;
(6)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6分以上);
(7)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其他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原创性研究成果材料等(课程论文、学年论文均可)。
3.文学院对申请者进行审核、筛选,确定具有论坛参与资格的推免生复试名单,与推免生报到、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复试安排将于9月20日前一并在文学院网站公布,并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须于规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复试无效。
4.进入复试名单的申请者,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接收、确认复试通知,按规定的时间缴纳复试费、参加复试。
5.申请者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
(2)本科前三学年成绩单,须加盖校教务处公章;
(3)提交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6.文学院依据有关办法和规定组织推免生复试工作,并做好复试记录。根据教育部要求,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
7.论坛内容:
(1)专家学者介绍情况;
(2)学生与相关专业教师交流;
(3)学生参加论坛的专业笔试及综合面试;
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
2)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课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试、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3)跨一级学科申请免试攻读研究生的申请人,须在复试时加试一门专业课,满分100分。
(4)参观中国人民大学。
四、 组织接收
1.学术交流论坛结束后,文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推免生的学业情况和复试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参照研究生院建议的拟招生人数,确定通过提前考核并获得优胜的推免生拟接收名单,优先向学校推荐接收。
2.文学院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是否接受我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
3.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及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公示。推免生若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或院(系)提出。
4.推免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其研究生录取资格。。
5. 2019年9月新生入学前,学校及学院对已接收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查,推免生如在入学报到时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或因各种原因受到本科学校处分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正式公布之日起实施。
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