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尊龙最新版

发布时间:2014-11-20
来源:张江

1119日下午,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张江教授在人文楼二层会议室作了主题为“强制阐释——对当代西方文论的反思性认识”的演讲。讲座前,学校党委靳诺书记会见了张江教授,并在受聘仪式上为张江教授颁发了“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兼职教授”聘书。


讲座通过西方文论对一个具体文学文本的分析案例而展开。张江教授介绍了《聊斋志异·鸲鹆》的文本和格雷马斯的“矩阵理论”,并展示了美国著名文论家詹姆逊运用“矩阵理论”对《聊斋志异·鸲鹆》所作的文本分析。在此基础上,他对詹姆逊的分析提出了质疑,并指出詹姆逊得出的结论不是一个文学的结论,而是一个伦理学、哲学甚至政治学的结论。这种用符号学的方法研究文学的结构并给予模式化的表述方式,虽然有其合理性,但它用先验的恒定模式来套用具体的文本,忽视了文学的丰富性、生动性和情趣性。


进而,张江教授提出了自己的思考。他认为,自形式主义算起,当代西方文论的各种学派和各种理论交替出现,形态多样。它们以前所未有的巨大动能,冲击、解构了以往对文学的认识,为文论的发展注入了恒久的动力。然而,当代西方文论的缺憾同样很多,一些基础性、本质性的问题甚至对西方文论的有效性带来了致命的伤害。因此,我们必须认识到当代西方文论的根本缺陷,这样才能辨识历史、把握实证,为当代文论的建构和发展提供新的视角。

基于这种考量,张江教授提出了“强制阐释”的概念。强制阐释即背离文本话语,消解文学指征,以前置立场和模式,对文本和文学作符合论者主观意图和结论的阐释。在这种阐释模式下,阐释者不是从文学文本出发来揭示文本的本来含义或意义,而是从既有的理论出发,用文本来证明阐释者的已有结论和既成理论的正确性。“强制阐释”理论是解释学理论链条上的一个新节点。从桑塔格的“反对阐释”理论(1964),到赫施的“解释的有效性”理论(1967),再到艾柯的“过度阐释”理论(1990),“强制阐释”这个论点是有所进步的。虽然与“过度阐释”有一些相似性,但二者是根本不同的;并且在某种意义上,“强制阐释”理论是对“过度阐释”理论的超越和补充。张江教授从“动机”和“路线”两个方面,以对弗洛伊德理论的评价、《福柯的钟摆》和纳博科夫在《文学讲稿》中对《包法利夫人》的阐释为例,对这一点进行了说明。

最后,张江教授提出,造成“强制阐释”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文学理论的场外征用,导致文学以外领域的理论强行进入文学的场域。张江教授以其清晰严谨的论证逻辑和丰富充分的论证材料,为老师和同学们重新反思当代西方文论打开了一个新的视角。


讲座由孙郁院长主持,我院陈奇佳教授、徐楠副教授、徐建委副教授以及相关专业的部分学生听取了讲座。

文:文学院2013级硕士赵凝  图:文轩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