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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尊龙最新版

发布时间:2010-11-22
来源:语言文化论坛

11月18日晚,澳门理工学院周荐教授在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发表了题为“汉语字词典字条义项的词性标注问题”的专题讲座。在讲座中,周教授主要对汉语字典和词典在字条义项的词性标注上存在的问题及其产生原因进行了深入而细致的阐释与分析,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周荐教授现执教于澳门理工学院,并担任《澳门语言学刊》主编、澳门语言学会副会长等职。周教授主要从事词汇学、词典学、语法学和修辞学的研究。个人专著主要有《汉语词汇结构论》、《同义词语的研究》、《汉语词汇新讲》等。


在讲座开始时,周荐教授先提出了一系列问题:字典和词典中的字条,自身性质十分相似,但字条下辖的诸义项在词性标注上是否应该一致?多义字条所收的每个义项是何种性质的单位,是词义的项还是语素义的项?然后,他指出实际情况是十分复杂的,不能一概而论。

接着,周教授分别以《现代汉语词典》第五版(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下称《词典》)和《现代汉语规范字典》(李行健编,语文出版社,下称《字典》)为例,进行了具体的分析和说明。

《词典》把所收字条“词”和“非词”的区分工作作为给字条义项标注词性的基础和前提。在词义的项与语素义的项未分离之前,字条义项的词性标注工作绝不先行展开。但是“词”与“非词”的区别,特别是词与语素的区别并不简单,这就使得《词典》一些字条的词性标注存在问题。周教授以《词典》中“命”、“均”、“共”等字条中词性标注的不当之处为例,对此进行了论述。

与《词典》的词性标注标准不同,周教授引《字典》的凡例说明,《字典》在为字条义项进行标注时,无论一个字是否能够独立使用,均标注词义的项。这种方法虽省去了区分“词”与“非词”的难题,但极可能产生对字的误解和误用。

在周教授看来,最根本的问题实际上是语素与词的区别问题。他认同吕叔湘先生在《汉语语法分析问题》中对语素的精辟论述,但同时认为吕先生对语素的句法分析能否全部适用于词的结构还有待研究。

周教授认为,词与语素混淆不清的情况,也许就是汉语词汇的特点,若是勉强区分词和语素,区分词义与语素义,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可能得不到符合汉语词汇规律的结论。因此在语素上照搬词的标准也是不合适的。他指出,字典和词典在进行字条义项标注时,应当将词性标注标在词义的项上,而非字义的项上。

讲座结束后,周教授逐一解答了学生们在字典和词典编纂方面的疑问,加深了同学们对字词典和汉语词汇的认识。之后周教授还应陶曲勇老师的要求,介绍了澳门特区对外汉语教学与研究的现状,并鼓励同学们前往澳门特区学习和工作。

图:董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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